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1年第2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部分考区考试未能如期举行,为保障相关考生权益,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 CCAA)针对停考考区考生做如下安排。
一、2021年第2期统考部分停考考区补考安排
(一)考试对象
2021年第2期统考天津考区、呼和浩特考区、兰州考区、银川考区、西安考区、乌鲁木齐考区、杭州考区所有考生,以及石家庄考区报考10月24日考试考生。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日期:12月25-26日;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存在部分考区考试安排变化的可能,请考生密切关注CCAA官网和报名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科目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考试科目 | 注册要求考试内容 |
12月25日周六 | 8:30-10:00 |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1场次) | 见相应注册准则 http://www.ccaa.o rg.cn/pjzx/index. shtml 考试大纲 http://www.ccaa.o rg.cn/pjzx/ksxx/k sdg/index.shtml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
11:00-12:30 |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第2场次) | ||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 | |||
能源管理体系基础 |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基础 | |||
14:00-15:30 | 环境管理体系基础 | ||
建筑施工领域专业 |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础 |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基础 | |||
16:30-18:00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
森林管理体系基础 | |||
有机产品认证基础 | |||
12月26日周日 | 9:00-11:00 | 认证通用基础 | |
13:00-15:00 |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第1场次) |
产品认证基础 | |||
16:00-18:00 |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第2场次) | ||
服务认证基础 |
注:石家庄考区仅安排12月26日的考试。
3.准考证下载
12月21-26日考生需登陆报名网站重新下载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关注CCAA官网和报名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仔细
阅读《关于举办2021年第2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中认协评〔2021〕13号)中考试要求,并遵守以下事项:
(1)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务必及时关注CCAA 官网和报名网站动态更新的《考点疫情防控要求一览表》,并按照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2) 由于疫情原因,造成某些考点无法组织考试时,报考该考点考生的考试资格自动顺延至下一期考试。
(3) 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考场候考时请按照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排队,保持间隔,切勿聚集。
(4) 除身份核验外,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5) 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遵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对于因不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未能入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弃考”处理。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将对其作出违规认定与处理。
(6) 当受疫情影响发生考点变更或无法组织考试等情况时,将在CCAA官网和报名网站公布相关通知。
5.退费办理
如考生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可申请退费,申请退费考生将不再适用本通知“三、过渡期政策调整”相关内容。
申请退费考生请在11月28日12:00-11月30日12:00登录
统考报名网站http://ccaa.kaoshi.open.com.cn,填报退费申请,逾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截止日15个工作日后,CCAA进行统一退费。申请退费的考生,须退掉所报考全部科目,不支持部分科目退费。
二、哈尔滨考区、厦门考区考生安排
因哈尔滨考区和厦门考区不具备组织考试的条件,以上两个考区考生考试资格,将自动顺延至2022年上半年统考,相关考试、退费以及过渡期政策调整安排,将在2022年上半年统考报名通知中公布。
三、过渡期政策调整
报考本期考试的考生,因考试延期无法按照过渡期安排(见附件)注册的,报考科目对应注册领域的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9月
30日。
符合要求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27日到2022年1月9 日间登录以下网址 https://jinshuju.net/f/clI7J6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表说明填报延长过渡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无法填报延长过渡期申请。
申请提交成功后,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在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申请。
四、联系电话
(一)考试问题咨询
奥鹏服务热线:400-789-1515;
CCAA:010-65994463/65995487/65994459/65994437。
(二)过渡期政策咨询
过渡期人员信息登记咨询:010-65994481;过渡期安排解答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过渡期安排
附件
过渡期安排
一、 依据修订版注册准则,调整后的考试科目见下表:
新版考试科目 | ||||
注册领域 | 实习级别申请人考试科目 | 审核员/检查员/审查员级别申请人考试科目 | ||
质量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体系 | 认证通用基础 |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 | 管理体系认证基础 |
质量管理体系建筑施工领域专业 | 建筑施工领域专业 | |||
环境管理体系 | 环境管理体系基础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基础★ |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础 |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基础 | |||
能源管理体系 | 能源管理体系基础 |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础 | |||
森林管理体系 | 森林管理体系基础 | |||
强制性产品认证 | 无 | 产品认证基础 | ||
自愿性产品认证 | 无 | |||
绿色产品认证 | 无 | |||
有机产品认证 | 有机产品认证基础 | |||
良好农业规范 |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基础 | |||
服务认证 | 无 | 服务认证基础 | ||
★注:该科目仅适用于HACCP审核员级别 |
二、 在过渡期内,对于2021年前参加考试(简称旧版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按现行注册准则的要求注册;也可按以下过渡方案注册:
表1 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注册
注册方式 | 方式1 | 方式2 | 方式3 |
申请人类型 | 通过旧版相应领域“基础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 通过旧版相应领域“审核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 已取得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的申请人 |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 考试 | 1.通过“相应认证领域基础”考试; 2.通过“认证通用基础” 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 “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通过申请领域“相应认证领域基础” 考试 |
示例 | 申请人已通过旧版“QMS 基础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 实习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 | 申请人已通过旧版 “QMS 审核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 QMS 实习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同时满足1和2: 1.需通过新版“QMS 基础”考试。 2.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 CCAA 网络培训平台的 “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申请人已具有EMS 正式审核员资格。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实习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 过新版“QMS基础” 考试。 |
表2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
注册方式 | 方式1 | 越级注册 | |
方式1 | 方式2 | ||
申请人类型 | 有相应领域实习资格,并通过旧版该领域“审核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 通过旧版相应领域 “基础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 通过旧版相应领域 “审核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 求 基 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 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 “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 考试和“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考试 |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 考试和“相应认证领域基础”考试 |
示例 | 申请人已具有QMS 实习审核员资格,并通过了旧版 “QMS审核知识” | 申请人通过了旧版 “QMS基础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 申请人通过了旧版 “QMS审核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
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QMS 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 “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越级注册QMS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和“管理体系认证基础”2门考试。 | 当他按修订版准则越级注册QMS审核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QMS基础” 和“认证通用基础”2 门考试。 |
表3 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注册
注册方式 | 方式1 | 方式2 | 方式3 |
申请人类型 | 通过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旧版考试的申请人 | 已取得其他产品检查员级别(含)以上注册资格,注册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领域的申请人 | 已取得其他产品检查员级别(含)以上注册资格,注册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领域的申请人 |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 课程培训 | 通过申请领域修订版准则要求的培训 | 通过申请领域“相应认证领域基础”考试 |
示例 | 申请人通过了旧版 “CCC 产品认证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 “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申请人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正式或高级检查员资格。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自愿性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修订版《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中要求的培训。 | 申请人具有自愿性产品认证正式或高级检查员资格。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有机产品认证实习检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基础”考试。 |
表4 服务认证实习审查员注册
注册方式 | 方式1 |
申请人类型 | 通过旧版“服务认证通用知识”考试的申请人 |
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基础上,需补充完成的考试或培训科目 | 通过“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示例 | 申请人通过了旧版“服务认证通用知识”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当他按修订版准则注册服务认证实习审查员时,在满足修订版准则其他要求的基础上,需通过新版“认证通用基础”考试或完成CCAA网络培训平台的“合格评定基础”课程培训。 |
三、 当申请人按以上过渡方案在注册系统中注册时,需在个人申请界面“注册方式”栏目中,根据不同的申请人类型,选择上述表1-表4“注册方式”一栏对应的相应选项。例如:某申请人已通过“QMS审核知识”考试,当其按上述表1的过渡方案在系统中注册QMS实习审核员时,需在申请界面的“注册方式”一栏中,选择“方式2”。
四、 如对修订版注册准则和过渡期安排有任何疑问,可联系
CCAA评价中心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注册领域 | 联系电话 |
1 |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478 |
010-65994300 | ||
010-65993573 | ||
2 |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531 |
010-65994478 | ||
3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531 |
010-65994437 | ||
4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531 010-65995487 |
5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 | |
6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478 010-65994459 |
7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 | |
8 | 森林认证审核员 | 010-65994478 |
9 |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531 010-65994478 |
10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 | 010-65994478 010-65994437 |
11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 010-65994481 |
12 |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 | |
13 | 绿色产品认证检查员 | 010-65994478 010-65994481 |
14 | 有机产品认证检查员 | 010-65994375 010-65995487 |
15 |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 | |
16 | 服务认证审查员 | 010-65994300 010-65994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