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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A-111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准则(第1版第2次修订)

类别:审核员考试 来源:CCAA 时间:2020-12-30

信息摘要: 前 言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依法从事认证人员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等注册工作。CCAA 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员。本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遵循了GB/T27024《合格评定 人员认证机构通

 

前  言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依法从事认证人员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等注册工作。CCAA 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员。 

本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遵循了GB/T27024《合格评定 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和ISO/IEC17021系列标准有关要求。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仅表明确认人员具备了从事相应认证领域管理体系审核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审核员是否具有相应认证领域特定专业能力,由聘用其执业的认证机构做出评定,以保证满足实施相应认证领域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需要。CCAA 保证确认制度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认证机构负有认证人员选择、聘用、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一章 总则

1.1 引言

1.1.1 为了规范和提高我国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从业水平,确认其具备从事审核工作所需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保证审核的质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本准则。

1.1.2 本准则采用了GB/T27024《合格评定 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规定的以能力为基础的人员评价考核方法,引用了 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关于审核员能力的概念和水平提示,规定了管理体系审核员的确认要求。确认申请人员: 

----通过了符合GB/T27024 标准要求的认证人员能力考核和评价; 

----达到了 GB/T19011 等标准规定的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要求,有能力完成相应认证领域管理体系审核或审核管理工作。

1.1.3所有确认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准则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范围见下表所示:

确认领域

审核员特定要求

测量管理体系(MMS)审核员

附录A.1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BCMS)审核员

附录A.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RTSMS)审核员

附录A.3

资产管理体系(AMS)审核员

附录A.4

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

附录A.5

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ESMS)审核员

附录A.6

1.3 引用文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7024《合格评定 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1.4 术语与定义 

本准则使用下列术语和定义,如果本准则中的术语和定义与相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以本准则为准。

1.4.1 确认

确认是对尚未建立注册制度的相关领域认证人员能力的一种承认。

1.4.2 审核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1:本准则中的审核仅指外部审核,包括“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

注2: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领域的管理体系被一起审核时,称为“结合审核”。

注3: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核组织合作,共同审核同一个受审核方时,称为“联合审核”。

1.4.3审核员 

经证实具有实施审核的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人员。

1.4.4能力 

应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1.4.5高等教育经历 

国家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及组织部门承认的高等教育学习经历。

1.4.6 确认级别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只设审核员一个级别。

1.4.7 CCAA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了解申请人专业

状况、主要工作经历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第二章 确认要求

2.1 总则 

本章规定了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申请人应满足的通用要求,相应认证领域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详见附录A。

2.2 对申请人推荐机构的要求

申请人推荐机构应:

a)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所从事的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经CNCA 批准或备案;

b)建立与所从事认证活动相适应的认证人员选择评价、培训考核、聘用和管理制度并形成文件;

c)按照本准则2.3.6要求对申请人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并形成记录。

2.3 申请人的初次确认要求

2.3.1 教育经历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各认证领域有特定要求的详见附录A 相关条款。

2.3.2 工作经历及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2.3.2.1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4年全职工作经历,且至少具有2年与所申请的领域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b)大学专科学历申请人应具有至少8年全职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具有6年与所申请的领域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2.3.2.2 工作经历应在取得教育经历之后获得,研究生学习经历可按50%计算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

2.3.3 培训要求

申请人应按本文件2.3.6条款要求完成相应的培训并提交培训证明。

2.3.4 个人素质和审核原则要求

2.3.4.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个人素质:

----有道德,即公正、可靠、忠诚、诚信和谨慎;

----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有感知力,即能了解和理解环境; ----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处境;

----坚定不移,即对实现目标坚持不懈;

----明断,即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自立,即能够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坚韧不拔,即能够采取负责任的及合理的行动,即使这些行动可能是非常规的和有时可能导致分歧和冲突;

----与时俱进,即愿意学习,并力争获得更好的审核结果;

----文化敏感,即善于观察和尊重受审核方的文化;

----协同力,即有效地与其他人互动,包括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方人员;

----有条理,即有效地管理时间、区分优先次序、策划,以及高效;

----信息技术及其工具应用能力,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手持终端设备及其应用软件等实施认证工作;

----文字表达能力,即能够以足够的速度、准确度和理解力阅读和记录,并形成报告;

----健康,即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3.4.2申请人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工作:

----诚实正直:职业的基础

对审核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应是最基本的。

----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

审核发现、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应真实和准确地反映审核活动。报告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职业素养:在审核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审核员应珍视他们所执行的任务的重要性以及审核委托方和其它相关方对自己的信任。

具有必要的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保密性:信息安全

审核员应审慎使用和保护在审核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独立性: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审核员应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应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

----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

审核证据应是可证实的。由于审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并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审核证据是建立在可获得的信息样本的基础上。抽样的合理性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

----基于风险的方法:考虑风险和机遇的审核方法 

基于风险的方法应对审核的策划、实施和报告具有实质性影响,以确保审核关注于对审核委托方和实现审核方案目标重要的事项。

2.3.5 行为规范要求

申请人应签署个人声明,承诺遵守以下CCAA审核员行为规范:

----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能力和信誉;

----帮助所管理的人员拓展其专业能力;

----不承担本人不能胜任的任务;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不讨论或透露任何与工作任务相关的信息,除非应法律要求或得到委托方和聘用机构的书面授权;

----不接受受审核方及其员工或任何利益相关方的任何贿赂、佣金、礼物或任何其它利益,也不应在知情时允许同事接受;

----不有意传播可能损害审核工作或人员注册过程声誉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CCAA 及其确认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不向受审核方提供相关咨询。

2.3.6 知识和技能要求

2.3.6.1通用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a) 掌握合格评定基础知识;

b)掌握审核通用知识和技术,并能熟练的运用到审核活动中;  c)掌握质量管理方法与工具知识; 

d)    掌握GB/T19011、GB/T27021.1标准知识,并能结合审核所依据的标准有效地运用到审核活动中;

e)    理解认证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知识,并能熟练的运用到审核活动中; f)掌握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基础知识;

g)了解客户业务领域、产品、过程和组织的知识。

2.3.6.2 相应领域特定的知识与技能要求详见附录A。

2.4 申请人的年度确认要求

初次确认当年无年度确认要求。从初次确认次年起,在确认证书有效期内,审核员应在每个确认年度内至少完成1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不限领域)。其中至少包括8学时CCAA组织的课程,另外8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

2.5 申请人的再确认要求

已经确认的审核员每3年进行一次再确认。再确认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a)确认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向CCAA提出再确认申请;

b)确认证书有效期内持续满足本文件2.3.4、2.3.5和2.3.6条款要求;

c)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 d)完成历年的年度确认;

e)完成至少2次申请领域的审核经历。当无法满足要求时,缺少1次申请领域的审核经历可用2次其他管理体系审核经历替代。

2.6 申请人的担保要求

申请人应由一名担保人员对其个人素质的适宜性和专业工作经历的真实性作出担保。

 

第三章 确认过程

3.1 申请

申请人应首先在CCAA注册/确认系统平台上提交确认申请,按照申请页面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交纳确认费用。评价过程一经开始,不论评价结果如何,确认费用将不予退还。

3.2 受理

推荐机构审批通过并交费完成后,CCAA在接到确认申请后开始受理。

3.3 评价与评价决定

3.3.1在受理申请后,CCAA 评价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评价,提出是否适宜确认的意见。

3.3.2 CCAA 注册/确认材料评价部门对确认意见进行复核,做出确认决定。

3.3.3 CCAA 秘书长批准确认决定并签发文件。

3.4 确认结果

3.4.1对已被批准确认/再确认的申请人,CCAA将予以公告并颁发/换发确认证书,证书有效期

3年。

3.4.2申请人在取得确认证书之前应签署《个人声明》。确认人员在使用确认证书时,应做到:

----仅在获得确认的领域范围内使用确认证书,并接受CCAA监督;

----真实、准确的宣传其确认领域和确认级别;

----不得将确认证书转交他人使用;

----不得使用失效的确认证书。

3.4.3 CCAA拥有颁发的各类确认证书的所有权。确认人员资格被暂停期间或撤销后,不得使用相应证书。

3.5 评价时限

对于符合要求的确认申请,CCAA将在30工作日内完成批准。因申报信息和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评价过程延迟的时间,不计入评价时限。

 

 

第四章 申诉、投诉处理

4.1申诉

4.1.1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确认人员的申诉,包括:

a)申请人对CCAA做出的不予确认、资格处置等决定提出的申诉;

b)投诉人因不同意CCAA的投诉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

4.1.2申诉应在相关决定做出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CCAA提交。

4.1.3 申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CCAA也可应申诉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4.2投诉

4.2.1 针对确认人员的投诉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确认人员违反确认要求和行为规范的行为的投诉。

4.2.2 针对CCAA的投诉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CCAA工作人员在评价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的行为的投诉,以及对CCAA的争议处理决定提出的投诉。

4.2.3 投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人员注册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程序规则》,CCAA也可应申请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第五章 资格处置

5.1对机构的处置

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若推荐机构隐瞒申请人的虚假信息或提供误导性信息,推荐出现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对推荐机构的推荐资格进行处置。

5.2对人员的处置

5.2.1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确认准则要求的审核员,经调查核实,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相应处置。

5.2.2确认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再保持确认资格的,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相关条款,可以书面形式向CCAA申请注销。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A.1 测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经历及学科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2  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计量测试、计量技术、计量管理、计量教学、计量科研及相关标准制修订

等工作经历。

3  知识与技能要求

3.1  测量管理体系标准

a)    理解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的每项条款的内容和要求。

b)    理解测量管理体系在不同类型组织中的应用。

3.2  计量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a)    熟练掌握计量学基本知识、测量数据处理、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测量过程的控制

b)    熟悉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计量检定和校准技术、测量结果溯源性以及常用统计技术和方法等相关知识

3.3  法律法规

a)    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b)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c)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与测量管理体系的关系,掌握其在审核中的应用;  

d)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

  e)了解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公约、合同和协议等;

f)了解组织遵守的其他要求。

 

A.2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经历及学科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无学科专业要求。

2  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业务连续性相关工作经历包括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如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研究、实施、运作、咨询、审核、教学经历),业务连续性技术工作(如业务连续性科研教学、工程设计与实施、产品研发与测试等)。

3  注册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CCAA其他任一管理体系审核员(不含实习)注册资格。

4  知识与技能要求

4.1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知识

a)理解 GB/T30146 《公共安全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要求》的术语及每项条款的内容和要求;

        b)理解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与其它管理体系的关系。

4.2  业务连续性管理专业知识

  理解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主要技术及其应用,包括:

a)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常用风险评估技术及其在业务连续性管理中的应用;

b)业务影响分析的基本方法及其在业务连续性管理中的应用;

c)灾备技术;

d)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基本过程;

e)业务连续性计划的编制与演练。

4.3  法律法规

a)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b)了解安全与恢复(security  and  resilience)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与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关系,了解其在审核中的应用;   

c)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

d)了解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公约、合同和协议等;

e)了解组织遵守的其他要求。

A.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经历及学科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无学科专业要求。

2  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a)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b)道路交通安全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道路交通安全评价、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咨询服务;

c)道路交通安全科研工作,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标准和规范制修订等。

3  知识与技能要求

3.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a)理解ISO 3900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的术语及每项条款的内容和要求;

b)理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在不同类型组织中的应用,包括:

----不同类型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和组织环境;

----不同类型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资源的需求;

----不同类型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估和改进过程;

----不同类型组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与组织业务的关系;

----不同类型组织特定的管理过程。

3.2  道路交通安全专业知识

a)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术语、定义;

b)理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基础知识,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系统。道路、道路上的人员/车辆、道路和车辆的使用,应急反应、伤害处理和康复,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

----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相关方需求和期望,以及如何确定相关方;

----确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和机遇方面的有效措施;

----不同的组织背景和道路交通安全绩效因素。风险暴露因素、最终安全结果因素、中期安全结果因素;

----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系统”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的国际成果。

3.3  法律法规

a)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b)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和指南等要求及其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了解其在审核中的应用;

c)了解组织应遵守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d)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

A.4 资产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经历及学科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无学科专业要求。

2  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资产管理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a)    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

b)    资产管理服务工作,包括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审计、资产管理信息服务、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

c)    资产管理公共服务工作,包括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理论方法研究、标准和

规范制修订等。

3  知识与技能要求

3.1  资产管理体系

a)理解ISO 55000《资产管理 概述、原则和术语》(GB/T 33172)中所包含的术语、定义和资产管理原则及其应用;

b)  理解ISO 55001《资产管理 管理体系 要求》(GB/T 33173)的内容和要求;

c)  理解资产管理体系在不同类型组织中的应用,包括:

----不同类型组织的资产类型及与组织业务的关系;

----不同类型组织的资产管理对资源的需求;

----不同类型组织的战略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管理目标和方针; ----不同类型组织的资产管理风险和机遇及与组织业务的关系;

----不同类型组织资产管理的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估和改进过程;

----不同类型组织特定的管理过程;

----组织资产价值评估、确定核心资产以及组织资产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的方法。

3.2  资产管理专业知识

a)理解资产管理术语、定义、类型和特点;

b)理解资产管理相关基础知识,包括:

----资产类型,包括不同组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构成;

----资产价值,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财务的和非财务的价值;

----资产寿命周期内绩效、风险和成本相互制衡的关联关系; ----单项资产或资产系统的有效资产信息组成;

----确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方及相关方适宜的需求和期望界定原则;

----资产管理成熟度分级标准; ----资产健康状态的分析方法;

----与资产管理相关的财务管理原则及其应用;

----资产管理实践、活动和方法及其应用。

3.3 法律法规

a)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b)了解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和指南等要求及其与资产管理体系的关系,了解其在审核中的应用;

c)了解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资产管理要求;

d)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

 

A.5 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经历及学科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注:“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 包括:食品科学与技术、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食品安全、

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制糖工程、粮油加工、生物科学、发酵工程、农学与植保、畜牧与兽医、水产养殖、渔业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制药等。

2  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食品生产、加工的工艺管理、质量管理、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食品卫生管理、食品检验工作经历;

----食品安全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经历;

----食品安全、卫生执法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经历。

3  注册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CCAA HACCP体系审核员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不含实习)注册资格。

4  知识与技能要求

4.1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a)熟悉相应乳与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有关技术规范、产品技术要求、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和标准;

b)掌握审核的标准、方法,能够结合相应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相关技术规范特点,对组织的管理控制能力进行审核;

c)掌握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认证(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的有关知识和规定。

4.2 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专业知识

a)具有乳与乳制品专业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b)熟悉乳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工厂设计、布局原则、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和工作环境要求、特定产品、过程(如工艺流程、生产管理等)和相关食品安全危害。

4.3法律法规

a)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b) 熟悉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c)理解国家认证认可法规、规章要求和国家认证认可体系;

d)了解国际条约和公约、合同和协议等;

e)了解组织的其他要求。

 

      

       

      

 

 

A.6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员确认特定要求

1. 高等教育经历及学科专业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无学科专业要求。

2.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包括以下条件之一:

a)  可持续性管理工作,包括:环境、经济以及社会责任等有关的管理、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环境影响评价、社会责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经历(包括研究、实施、运作、咨询、审核、教学等活动);

b)  大型活动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场所管理、大型活动策划、设备设施管理、大型活动的实施管理等;为大型活动受众提供服务 (如票务、医疗、向导、食品和饮料,运输、场所选择、供方选择、可获得性、动物福利、腐败和产品责任、商业活动、信息服务)工作经历

(包括为大型活动提供实施、运作、审核、教学等活动);

c)  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相关工作,包括:大型活动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研究、教

学、咨询、标准和规范制修订、项目策划等工作经历。

3.知识与技能要求

3.1 大型活动可持续管理体系

a)理解GBT 31598-2015/ISO20121:2012 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b)了解GBT27021-4《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 第4部分: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审核和认证能力要求》。

3.2 大型活动可持续管理领域专业知识

a)     掌握大型活动和大型活动可持续性术语、定义和概念方面的知识;

b)     了解组织经营大型活动的背景知识,包括相关方对大型活动的需求和期望,及相关方参与的知识和技术; 

c)     掌握应用于大型活动的相关活动可持续发展原则方面的知识;

d)     了解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的设计、策划和开展,包括:大型活动管理周期及其为实现 ESMS 预期结果的应用(如:大型活动行业运作知识),掌握大型活动生命周期中的可持续性管理,包括活动设计、策划、实施和遗产处置;

e)     理解大型活动可持续发展议题的知识及其识别和评价技术;

f)     了解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与大型活动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的国家、国际和领域自愿性的特定协议; 

g)  了解场所特征(室内,室外和虚拟)的知识,包括:场所位置;公共交通和其他交通的进出方式;毗邻的社区;适宜的劳动力;大型活动对周边地区、 经济、生态和社区的短期和长期潜在影响; 

h)  了解应用与组织重要可持续性发展议题相一致的运行控制的知识,包括:使用供应链实现目标和指标的知识;

i)  了解可持续性度量、分析方法、大型活动测量和监视技术方面的知识;

j)  理解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绩效评价,包括:绩效评价指标,这些指标应足以确定组织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绩效是否符合其管理层制订的目标;

注:GB/T 24031 提供了更多关于环境绩效评价( EPE )的信息。 

3.3 法律法规

包括现有的和新出现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组织签署的其他要求,包括: ——与公共主管部门的协议;

——与客户的协议; ——非限制性指南;

——自感原则或行为规范;

——自愿的环境标签或产品管理承诺;

——贸易协会的要求;

——与社区团体或民间组织的协议; ——组织或其上级组织的公开承诺;

——企业和(或)公司的要求;

——我国签署并批准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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